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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上海音乐学院 /2013-05-11

2005年6月制订

 

 

     为了发展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提高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艺术硕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高水平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较强的音乐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各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专门人才。

 

二、培养年限

艺术硕士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2~4年。

 

三、培养方案

1. 总体要求:我国现行的学位制度规定,艺术专业硕士学位是艺术表演专业(作曲除外)的最高学位之一。因此,注重和强调表演专业各方向艺术硕士生在表演领域的专业水准是制定其培养方案的重要考量依据。

2. 文献阅读:各方向艺术硕士生须在就读期间,完成至少3篇(部)本研究领域的外文文献资料、10篇(部)本研究领域和相关领域的中文文献的阅读,并撰写读书札记,接受导师、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或研究生部的抽查。

3.      学术报告:各方向艺术硕士生就读期间,须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举行1次学术报告会。其内容可涉及文献阅读综述、学位作品构思设计或学位音乐会准备情况等,以取得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的集体指导和帮助,报告时间约为40分钟;

4.      课程学习:完成《硕士研究生教学方案》上规定的各类学位课程学分并通过艺术实践及外语达标要求。

5.      外语达标:通过本院相关英语达标考试。

6.    教学方案:

 

(一)、核心课程(共5门,总计12学分)

1. 政治(2学分)

2. 外语(4学分)[2学分/学期×2]

3.外文或古文文献导读 (2学分)

4. 音乐风格与美学研究(2学分)

5. 20世纪音乐文献(2学分)

 

(二)、专业方向必修课程(按专业方向选择一组)

1. 作曲、电子音乐与录音艺术各方向(共3门,总计16学分)

(1)主课与论文 [10学分(2×4+2)]

(2)音乐分析(2学分)

(3)作曲技术理论(4学分)[2学分/学期×2]

 

2. 指挥方向(共4门,总计16学分)

(1)主课与论文 [10学分(2×4+2)]

(2)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2学分)

(3)指挥家及指挥流派风格研究(2学分)

(4)指挥排练实践(2学分)

 

3. 钢琴表演方向(共4门,总计16学分)

(1)主课与论文 [10学分(2×4+2)]

(2)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2学分)

(3)钢琴家与钢琴作品研究(2学分)

(4)室内乐(2学分)

4. 声乐表演各方向(共4门,总计16学分)

(1)主课与论文 [10学分(2×4+2)]

(2)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2学分)

(3)歌唱家与声乐作品研究(2学分)

(4)室内乐(2学分)

 

5. 西洋管弦乐表演各方向(共4门,总计16学分)

(1)主课与论文 [10学分(2×4+2)]

(2)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2学分)

(3)演奏家与器乐作品研究(2学分)

(4)室内乐(2学分)

 

6. 民族管弦乐表演各方向(共4门,总计16学分)

(1)主课与论文 [10学分(2×4+2)]

(2)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2学分)

(3)演奏家与器乐作品研究(2学分)

(4)室内乐(2学分)

 

7. 现代器乐方向(共4门,总计16学分)

(1)主课与论文 [10学分(2×4+2)]

(2)现代音乐听觉及复杂节奏训练(2学分)

(3)乐器理论原理及分类研究(2学分)

(4)即兴演奏(2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程[至少选3门/6 学分(1学期/2学分)]

可在本院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中选择,也可包含1-2门本科生课程。

 

四、学位作品与学位音乐会

学位作品与学位音乐会是表演专业艺术硕士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表演专业艺术硕士生的音乐创作与表演技能水平进行的全面检验,是培养表演专业艺术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艺术创造和创新的重要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

(一)学位作品

1. 作曲方向:

(1)学位作品应该体现出较为新颖独特的创作观念和一定的学术性含量;

(2)作曲方向的艺术硕士生须提交2部各种类型,演出总时间不少于16分钟的作品作为学位作品。具体规定如下:

a、2-12 人任何组合的室内乐作品一部(6 分钟以上);

b、大型管弦乐或相当于大型管弦乐编制的任何组合作品一部(10分钟以上)。

作品中应包括使用声乐、钢琴和民族乐器。

2. 电子音乐作曲方向:

(1)学位作品必须体现出新颖独特的创作观念和较强的学术性含量;

(2)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艺术硕士生须提交纯电子音乐作品一部(6分钟以上),大型管弦乐或相当于大型管弦乐编制的任何组合作品一部(10分钟以上)。

3. 音乐剧作曲方向:

(1)学位作品必须体现出新颖独特的创作观念和较强的学术性含量;

(2)音乐剧作曲方向的艺术硕士生须提交音乐剧唱段或艺术歌曲5首,带乐队伴奏(总时间15分钟以上);大型管弦乐或管弦乐加电子媒介的音乐剧序曲1首(8分钟以上)。

4. 电子音乐设计方向:

(1)学位作品必须体现出新颖独特的创作观念和较强的学术性含量;

(2)电子音乐设计方向的艺术硕士生须提交6分钟左右的小型电子音乐或混合室内乐作品1部,10分钟以上的中型或大型混合媒体电子音乐作品1部,其中包括总谱或设计谱、音响或多媒体形式的CD。

5. 录音艺术研究方向:

(1)学位作品必须体现出新颖独特的创作观念和较强的学术性含量;

(2)录音艺术研究方向的艺术硕士生须提交6分钟左右的小型电子音乐或音效设计作品1部,其中包括设计方案、音响,或多媒体形式的CD;

(二) 学位音乐会

1. 各表演方向:

(1)学位音乐会应该体现出演奏者对作品的深刻理解和表达这种理解的较完满的表演技术水准;

(2)各演奏(唱)方向的艺术硕士生须举行2场学位音乐会,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50分钟;学位音乐会所选择的曲目在类型上可包括独奏、重奏(室内乐)、协奏曲等,在风格上则必须囊括多种流派和时期,且至少必须包括一首(部)20世纪以来的现当代创作。音乐会的具体要求按经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定批准的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拟定的规则执行。

(3)乐队指挥方向的艺术硕士生须举行2场学位音乐会,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50分钟;学位音乐会选择的曲目在类型上应该包括室内乐和大型乐队作品,在风格上必须囊括多种流派和时期,且至少必须包括一首(部)20世纪以来的现当代创作。音乐会的具体要求按经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定批准的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拟定的规则执行。

(4)合唱指挥方向的艺术硕士生须举行2场学位音乐会,每场演出纯表演时间不少于50分钟;学位音乐会选择的曲目在类型上应该包括纯合唱作品和带有乐队的声乐套曲或交响合唱大型作品,在风格上必须囊括多种流派和时期,且至少必须包括一首(部)20世纪以来的现当代创作。音乐会的具体要求按经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定批准的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拟定的规则执行。

2. 电子音乐设计方向:举行20分钟左右的学位作品音乐会。

3. 录音艺术研究方向:举行20分钟左右的学位作品发表会。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艺术硕士培养的组成部分,是对艺术硕士进行学术研究训练,培养其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环节。

1. 基本要求

(1)艺术硕士学位论文必须与创作和表演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各自领域的特点,结合其学位作品或学位音乐会内容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

(2)从事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应不少于三个月。

(3)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4)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格式规范,能体现艺术硕士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优良的学风。论文一般不少于0.8万字(谱例、图表在外)。作曲、电子音乐作曲、音乐剧作曲、电子音乐设计、录音艺术研究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同时还必须提供一篇涉及本人学位作品的创作札记(简述每部作品的创作观念及写作技法,字数不限。)

(5)学位论文具体格式参照《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条例》。

2. 开题报告

具体要求参照《研究生手册》关于《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程序》

 

六、学位授予

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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