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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4-08

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能初步掌握金融专业各领域的基本技能。毕业后的就业方向主要是跨国银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保险机构及大型集团公司和各类企业的相关部门。

二、培养规格
(一)思想道德素质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努力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精神与团队精神;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业务素质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在修完上述课程后,学生还要进入学院专有的金融实验室进行学习。实验课将对学生进行模拟交易、财务分析、行情预测等方面的训练。通过实验教学,学生将初步掌握证券、银行、期货、外汇交易的模拟操作,加上电脑和专业外语的培训,使学生能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适应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使外语成为获取新知识和对外交流的工具。
(三)身体素质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三、主干学科
经济学

四、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4年。按学分制管理要求,实行弹性学制,在校最高修业年限为6年。

五、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

六、主要课程
高等数学、概率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财政学、计量经济学、国际金融、商业银行业务管理、金融市场、金融英语、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证券投资学、信托与租赁、中央银行业务、行为金融学。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及安排
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金融产品的设计、交易、资本市场的运作等各环节的课程实验,社会调查2周,专业见习3周,毕业实习14周,以及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撰写。
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详见《金融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实践课程部分)》。

八、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取得160学分方可毕业(港、澳、台及外籍留学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理论类课程144学分,实践类课程16学分。理论类课程学分中必须完成普通教育必修课49学分,普通教育限选课(通识类限选课)11学分,专业必修课68学分,专业限选课14学分,任选课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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