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于2010年10月启动教育部批准实施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改革项目。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改革项目,提高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以下简称硕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以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沪卫科教【2011】21 号),结合上海中医药大学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热爱中医事业,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事业服务。
2、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身心健康,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临床实践技能。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相关外文资料。熟悉本学科国内外临床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临床工作能力。
4、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临床科研能力和论文撰写能力。
二、学习年限和总体安排
1.硕士生根据《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沪卫科教〔2010〕14号),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进行培养,完成整个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可获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录取的硕士生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有关培训和培养协议书,并按培养方案的规定接受培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完成《上海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试行)》和《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手册》规定的内容方能申请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位委员会评定,审核通过者可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硕士生要求根据学科培养方向和本人的学术意愿,在第四学期之前确定研究方向,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条件按《上海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执行,由培训医院审核。指导教师可由研究生自行选择,也可由培训医院给予遴选安排。指导教师的专业必须与研究生专业相一致。研究生确定了指导教师和研究方向后,由培训医院报研究生院备案。
4.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为4年。硕士生一般不得延期毕业。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研究任务或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的,可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经培训单位审核同意同步延长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限的,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年限不超过一年。
三、培养方式
硕士生在二级学科范围内临床轮转的同时,必须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完成必须的课程和学分,所达到的要求及论文水平的标准按照学位授予标准进行。硕士生培养方向应把握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并结合本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注意根据硕士生的专业水平和临床技能的提高及发展,有计划地实施培养过程。
四、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由公共课(政治理论课、外语课等)、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临床实践四部分组成,总学分要求28学分。其中政治理论课、外语课和基础理论课以上海市统一组织的网络课程学习为主;专业课由各培训医院组织相关学科及专业进行理论课教学。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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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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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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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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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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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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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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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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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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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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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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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英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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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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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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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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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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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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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科学研究思路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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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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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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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理论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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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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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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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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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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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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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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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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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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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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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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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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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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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证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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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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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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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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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训医院进行专业及相关学科的理论课教学,开设2门专业理论课程,每门课程不少于36课时,共计3个学分。根据《上海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掌握本学科中医基础理论、四大经典、相关专科中医古典医籍、中医临床适宜技术、中药和方剂,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专业范围: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针灸推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五官科、中医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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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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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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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二学年住院医师培训临床实践(各科出科考核及二次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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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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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年住院医师培训临床实践(各科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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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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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原则上在第一学年内完成,专业课在第四学期开题前完成。
入学之前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修研究生英语课程,并直接获得相应的学分,考试成绩以70分登记。
五、临床能力训练
1.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大纲以及《上海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要求和医院制订的培训计划,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轮转实践训练。
2.硕士生通过临床能力的训练,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等。学会门急诊处理、危重病人抢救、病历书写等临床知识和技能,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
3.不同专业的硕士生进入培训医院后的轮转按照《上海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试行)》和《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手册》的要求进行实施与审核。
六、考核与评定
1.硕士生将每天完成的培训内容如实填入《上海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试行)》和《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手册》,指导医师和导师定期审核后签字,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参加结业综合考核的依据。
2.公共课:理论考试由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3.基础理论课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均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结束后,各培训医院将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及成绩报送至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4.专业课考核:由各培训医院自命题,在课程结束后组织考试,可以笔试的形式或笔试加临床技能考核的形式进行。考试成绩报送至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七、开题及学位论文要求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一般应以临床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选定研究课题,应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
1、开题要求:
硕士生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文献综述及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并按照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学位论文要求:
(1)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
(2) 学位论文可以是病例分析报告、文献综述或随师临床经验总结;
(3) 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4) 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
(5) 论文评阅与答辩申请按照《上海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八、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考试、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具备《上海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学位申请资格以及有关申请材料,可依照上海中医药大学规定的申请流程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可授予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