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专业(司法会计方向)培养方案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会计、法律及其他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经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财会、法律复合型高级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学、法律学、财务学和司法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司法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司法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会计学、法律学的基本原理和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司法会计工作问题的基本能力
熟悉我国会计和司法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惯例和规则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能利用计算机从事经济管理数据处理工作
主干学科:管理学
主要学科基础课程及专业课:
政治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货币银行学
统计学
会计学
财政学
计量经济学
高等数学
概率与数理统计
资本论
发展经济学
经济学说史
中国宏观经济管理
比较经济学
国际贸易
国际金融
市场营销
外国经济学原著选读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2周,专业见习3周,毕业实习14周,以及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撰写。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