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水平、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马列主义的学术观点和科学研究精神,在国际法学科达到较高的学术水平,主要从事国际法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
二、研究方向 (一)国际法 (二)国际经济法 (三)冲突法 |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学制一般为三年。 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 |
四、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外 语 课: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 4、专 业 课:《国际贸易法专题》、《国际投资法专题》 (二)必修课 1、《国际金融法》 2、《国际公法专题》 3、《冲突法专题》 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三)选修课 1、《欧盟法律制度》 2、《外国公司法》 3、《世界贸易组织》 4、《外国商法》 5、《国际商事仲裁》 6、《国际环境法》 7、《国际反垄断法律制度》 8、《国际人权法》 9、第二外国语 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 |
五、教学社会实践 |
研究生必须有半年左右的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业务实习、基层锻炼等)。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应当有实践小结。 |
六、学位论文 |
在第三学期,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论文选题,与指导老师商量基本确定后,即着手收集、积累资料,选题应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实践意义。 |
在第四学期,经指导老师同意,确定论文写作提纲,并作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
七、教学与培养方式 |
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以自学为主,适当安排指导性的讲课和课堂讨论,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加强马列经典著作的学习。要加强对研究生自学指导,及时检查研究生的自学效果。研究生学习每门课程要写读书笔记或文章,每年应交学年论文一篇。 |
培养研究生的方式应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集体培养与指导教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法。指导教师除任课外,要注意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要抓早、抓紧、加强指导,配合抓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政治觉悟,为培养有较高水平的国际经济法专门人才而努力。 |
研究生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坚持体育锻炼,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
国际法学专业教学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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