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为做好2013—2014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遴选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研究生在思想、业务学习、实践、科研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和科研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
二、奖学金设置与奖励金额
1、奖学金设置: 优秀奖学金
2、奖 励 金额: 250元/学期
三、申报时间、申报对象与申报条件
1、 申报时间:
2、申报对象:在校公费注册研究生(本校教师、在职人员、新生除外)。
3、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优良。
(2)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在评选年度内按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平均成绩优良;论文工作开拓创新、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该学期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一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3)该学期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合格者。
(4)无故不按时注册者、无故旷课者、无故拖欠费用者、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考试作弊者。
(5)学院(部)或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6)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四、评选程序
采取个人向学院(部)申报、学院(部)评审、研究生院复审、结果公示的评审程序。
1、个人向学院(部)申报:学院(部)通过开会或其他形式组织所有参评研究生进行个人申报,研究生向所在学院(部)进行申报,并提交个人申请和成绩单。
2、学院(部)初审:学院(部)按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将遴选后的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于
3、研究生院复审:研究生院复审后确定获奖者名单。
4、结果公示: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5、《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表》留存学院,并入研究生档案。
对获奖者有疑议的学生可直接向学院(部)或研究生院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4301851
五、奖学金发放
奖学金将发到研究生补助卡中请同学们于6月中旬到建设银行网点上卡查收。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动科院 |
34 |
动科院 |
兽医院 |
39 |
兽医院 |
农学院 |
52 |
农学院 |
林学院 |
23 |
林学院 |
生态院 |
50 |
生态院 |
机电院 |
29 |
机电院 |
水建院 |
35 |
水建院 |
材艺院 |
18 |
材艺院 |
经管院 |
28 |
经管院 |
食品院 |
38 |
食品院 |
计算机 |
8 |
计算机 |
生科院 |
33 |
生科院 |
马列部 |
6 |
马列部 |
人文院 |
6 |
人文院 |
能源院 |
7 |
能源院 |
理学院 |
3 |
理学院 |
合计 |
409 |
合计 |
附件:《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表》:7_20140604080602_.doc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