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2014年普通招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流程与细则
一、考试科目:
1、英语[除免考生(需符合学校规定的免考英语条件)外],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合格通过后进入学院考核阶段;
2、学院考核:包括专业笔试、专题答辩与专业面试。
★ 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专业综合Ⅰ、专业综合Ⅱ、专业综合Ⅲ
★ 专题答辩(考核科目:设计理论、设计史论Ⅰ、设计史论Ⅱ):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自拟标题,撰写符合规范(题目、摘要、关键词中英文,参考文献)的研究综述一篇(A4打印稿3份),并根据论文内容准备10分钟演讲报告PPT
★ 专业面试:由导师自定,组成面试组进行集中考核评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学校招生目录。
二、录取原则:
1、博士生录取合格线(除专项计划以外):专业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专题答辩与专业面试均需合格。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录取合格线:专业笔试成绩不低于40分,专题答辩与专业面试均需合格。
3、符合录取合格线的考生,按所报考导师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题答辩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三、导师招生指标分配原则:
1、根据本年度学校分配各院的招生指标进行招生,学院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分配至各位博导名额(招生指标:包括硕博连读生);
2、学校规定:外聘博导在读博士生不得超过1人,凡外聘博导的学生尚未毕业,则不能再招收新生;
3、每位博导限招1名硕博连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