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生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6.我校对报考人员送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无听力)和两门的业务课。复试内容为:外语会话、专业外语翻译及专业知识。
同等学历的考生须补试自然辩证法及加试两门硕士生课程。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招生规模
1.考试时间:我校2006年博士生分两次招生。
第一次:报名时间定于2009年9月5日至30日,考试时间(笔试和面试)定于2005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第二次: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3月1日至31日,考试时间(笔试和面试)定于2006年4月15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本校研究生部(函报时间以邮戳为准)。
3.考试地点:本校研究生部安排。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到研究生部报到。
4.招生规模: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报名、考试情况,在录取时全校统一调整,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数仅供参考。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其他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