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等院校从事艺术理论教育或艺术技能技法教育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较强的理论研究水平和较为全面的艺术教育素养。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查阅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二、研究方向
音乐学研究方向: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歌剧艺术理论、声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伴奏)、管弦乐器演奏、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
美术学研究方向: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教育、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书法、雕塑
设计艺术学研究方向:设计教育、设计史论、艺术设计
电影学研究方向:影视表演、影视批评、电影史论
广播电视艺术学研究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
三、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一)学习年限:2年
(二)学习方式:第一学年为全日制脱产学习,第二学年为导师专业授课并进行专业创作和论文撰写、答辩。
四、课程设置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四门(9学分)、专业基础课三门(5学分)和专业课三门(12学分)三类,共计26学分。
五、学术活动及教学研究
进行教学研究和艺术实践,参与学术活动是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计6学分。
该学位必修环节的相关要求可参照普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六、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负责制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七、毕业展演与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必须严格按照《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定的要求进行写作,理论研究方向的学位论文要求在字数为2~4万 字,技能技法类研究方向的学位论文不得少于0.8万字。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应签署《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
技能技法类研究方向必须通过毕业作品展览、演出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毕业作品展览、演出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参照普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并修满32学分、达到毕业作品规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