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南艺研字[2006]5号)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
音乐专业研究方向:声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作曲、计算机音乐
美术专业研究方向:中国画、油画、版画、书法(篆刻)、雕塑、壁画
艺术设计专业研究方向:视觉传达艺术、环境艺术、工业设计、服装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多媒体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电影专业研究方向:影视表演、播音主持
广播电视专业方向: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
三、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一)学习年限:2年;
(二)学习方式:第一学年为全日制脱产学习,第二学年为导师专业授课并进行专业创作和论文撰写、答辩。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总学分32学分。
(一)必修课(24学分)
1.公共基础课(8学分)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2学分
艺术原理 ——2学分
艺术创作方法研究 ——2学分
外国语 ——2学分
2.专业课(16学分)
课程设置按专业分为:
音乐:专题研究、专业基础、理论研究和音乐表演美学等4类主干课程,其中专题研究6学分、专业基础4学分、理论研究3学分、音乐表演美学3学分。
美术:专题研究、风格研究、理论研究和作品分析等4类主干课程,其中专题研究6学分、风格研究4学分、理论研究3学分、作品分析3学分;
艺术设计:专题研究、风格研究、理论研究和设计管理等4类主干课程,其中专题研究6学分、风格研究4学分、理论研究3学分、设计管理3学分。
电影:专题研究、专业基础、理论研究和和影视表演(播音)技法等4类主干课程,其中专题研究6学分、专业基础4学分、理论研究3学分、影视表演(播音)技法3学分
广播电视:专题研究、专业基础、理论研究和专业制作技能等4类主干课程,其中专题研究6学分、专业基础4学分、理论研究3学分、专业制作技能3学分。
(二)选修课(8学分)
共设6门选修课,由院(所)根据多数学生选课意见确定4门课为统一选修课程,每门2学分。
五、艺术实践
艺术实践是培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创作能力的重要环节。各专业须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组织学生进行艺术实践或艺术考察。艺术实践或艺术考察结束后,学生须提供一份实践或考察报告。计4学分。
六、培养方式
(一)采取导师负责制或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二)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配合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创作、表演能力的培养。
七、毕业作品与学位论文
(一)毕业作品是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是艺术硕士的重要特点。对毕业作品展览、演出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分专业另文规定。
(二)学位论文应是对毕业作品创作实践所进行的理论思考的全面阐释。
1.论文的选题应体现所属专业方向的性质、特点与范畴,应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与理论价值,应与学生的创作、表演实践密切联系,应是对创作、表演实践所进行的理论思考的全面阐释与深入研究;
2.学位论文的写作,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要有明确的主题和完整的论述,要围绕自己的毕业创作、表演实践展开研究性的调研与分析,要从与创作、表演相关的美学、历史、文化等多种角度展开具有一定原创性的思考与论证。
3.学位论文字数要求不低于5000字。硕士研究生和导师应签署《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并修满36学分、达到毕业作品规定要求、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