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盲审时间:研究生学位论文一年送审两次,夏季毕业生在4月30日前提交论文,冬季毕业生在11月20日前提交。不能按期提交送审论文,顺延至下次送审。
2.“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评阅申请”后,提供盲论文和以下材料至学位办(老图书馆311) :
② 论文A4纸正反两面打印、胶装,2份/硕士、3份/博士,请严格按照排版格式要求【盲审论文排版格式要求(点击查看)】。论文封面除本人姓名和导师姓名不需填写,其余信息必须准确填写。【学位代码(点击查询),分类号和UDC号可以到新体育馆1楼(体育馆3号门进入)查询】。涉密论文保密级别设为“XZ”(限制),保密期限为1-3年。涉密的论文在保密期内不能用于全国、省、校优秀论文的评选。
③ 学院盖章的《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报告单》(只含经管院、艺术设计学院、人文院和思政部研究生,论文检测由以上学院院办负责,其他学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暂不需要检测)。
④ 论文提交后请尽快将《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提交学位办,若两表未交,不可参加答辩(两表提交时间在送审论文后三周内)。
3.查看评审结果。论文送审时间满1个月的,个人可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查阅论文评阅结果,评阅意见是“同意答辩”和“修改后答辩”的方可进行答辩【由于送审量较大,在规定的送审期间(提交论文后35天内)禁止来学位办催查评阅结果。凡在规定时间内送审的论文,若非论文质量问题,不会耽误答辩和授予学位。】;
4.查阅评审详细意见。登陆个人管理系统看到评阅意见全部出来的,及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查阅评审详细意见,将评审意见及时反馈给导师,并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若本人不便,可请同学代替查阅);
5.送交论文给答辩秘书。答辩前须送交相应份数论文给答辩秘书。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秘书由学科统一安排,若不清楚请咨询导师;
6.答辩秘书进入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答辩3日前,答辩秘书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学历生答辩申请提交”后并从系统中打印《论文答辩报告表》一式2份。由王元纲副院长(老图书馆321室)审核签字后,到学位办领取材料袋、聘书和海报。(详见http://gsnfu.njfu.edu.cn/html/63/1363.html)
7.导师审核博士生发表论文。答辩前,博士生需将发表在期刊上的论文复印件送交导师签字确认。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和刊物封底4部分,所有发表论文的复印件请装订成一整册。答辩时,将导师签字确认的论文复印件交给答辩秘书,放入个人答辩档案袋(论文必须见刊或在线发表,录用通知不能用来申请学位,SCI、SSCI、EI、CSCD和CS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网站检索页到新图书馆5楼盖章确认);
8.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答辩结束,答辩秘书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学生答辩结果录入”后,及时将填写完整的答辩材料袋返还学位办;
9.提交学位办纸质(胶装)和电子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胶装《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定稿排版要求,点击下载),2份/博士,1份/硕士,同时提交学位办与纸质论文完全一致的电子稿【论文电子稿是1个pdf文件,须含封面、授权页(必须签字后扫描)、封底,以“学号+姓名”命名进行提交】,提交纸质和电子学位论文后领取《离校存查单》,办理离校手续。
10.提交校新图书馆学位论文。研究生送交校图书馆胶装《学位论文》1份,并上传电子论文(登陆:http://202.119.210.5/Tasi/main.asp?lang=gb提交),图书馆纸质材料接收地点:新图书馆1楼大厅咨询台。
11.领取证书。《离校单》上全部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按学位办通知时间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不补,请妥善保管(需本人持离校单领取,若本人不能领取可委托导师和班主任代领。)
注:学位证书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鉴于部分同学就业需要,在未领取学位证书前,研究生院对已通过论文答辩的同学可以开具临时学位授予证明,但不作为最后授予学位的依据。
请各位同学到指定打印点打印论文
康馨彩色图文中心(联系电话:85406378、85430535,地点:林化所旁)、
新浪图文(联系电话85428984 85422059,地点:北一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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