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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及学位论文提交工作的通知

扬州大学 /2014-06-09

 各学院:

  为做好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及学位论文归档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学校档案馆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材料

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1、学籍表按学号排序,单独存放,博士、硕士分开;

  2、其余每位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学位申请书(1份)、表决票(硕士5张,博士5-7张,按左下横向放置)、论文评阅书(硕士2份、博士3份);

  要求:学位申请材料不得使用订书钉进行装订,每位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需用小长尾夹夹好进行区分;

  3、每位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请按流水号用铅笔在左下角标注页码(首页从2开始,依次往后标注页码,如2,3,4等。第1页为学位授予决定,由研究生院统一打印标注),除空白页不需标注页码外,其它每页都需标注页码,包括表决票;

  4、整理好的学位申请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6月10日前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以备抽查。

  二、学位论文

  1、所有类型的学位论文word电子文档(以“学号”+“姓名”命名,例如“M090910张某某”),以学院为单位刻录光盘;

  2、博士学位论文需提交纸质版6份(其中1份交校档案馆留存,另外5份寄送国家图书馆等相关部门);

  3、学术型硕士、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须提交纸质论文5份;其它在职硕士与同等学力硕士不提交纸质论文;

  4、涉密论文不提交电子文档,涉密论文认定以5月28日前提交的通过审批的《扬州大学学位论文定密审核表》为准。按国家图书馆的最新要求,所有涉密论文博士需提交纸质版2份、硕士纸质版1份,供国务院学位办及省教育评估院抽检用。

  5、所有最终提交的论文的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必须有导师和学生签名。同时提交的纸质版本要与电子版本完全一致。

  以上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需于6月底前报送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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