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扬州大学医学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细则

扬州大学 /2014-06-08

 扬州大学医学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细则

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配合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江苏省学位办公室和做好扬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1.    前一年91日至去年831日的博士学位论文。

2.    论文盲审成绩全部为良好以上,3个论文评阅结果为优秀(评分不能低于90分)。

3.      除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论文要求外,在学期间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作为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条件。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超过5分者,以扬州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

2)      以扬州大学为专利所有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二)

3)      主持省级以上研究生创新培养工程项目;

4)      以博士生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5)      研究成果被邀在国际会议上以大会发言的形式交流汇报;

注:上述所有条件下的研究内容均必须与学位论文有关。

4.      涉及保密的论文不得参与评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

1.    前一年91日至去年831日的硕士学位论文。

2.    论文抽查、评阅成绩全部为优秀的论文,评分不能低于90分。

3.     在学期间,除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论文要求外,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作为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优先条件。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超过2分者,且以扬州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如果为第二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的必须是导师本人;

2)      以扬州大学为专利所有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二);

3)      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独著)完成学术专著;

4)      以第一作者获得省级以上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资助;

5)      以第一作者获得省级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奖励。

4.  涉及保密的学位论文不得参与评选。

三、评选比例

1.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比例,原则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当年参加答辩学位论文总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当年参加答辩学位论文总数的5%

2.    根据实际情况,学院不同学科、专业之间可进行适当调整。

3.    评选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四、评选时间、程序、办法

1.    优秀学位论文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上半年进行。 

2.     每年学位论文答辩后,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扬州大学医学院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导师写出推荐意见,经学科讨论同意后,向学院推荐。

3.     学院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按优秀论文评选比例,确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4.     学院研究生处管理办公室根据学科推荐意见、校外专家评审意见、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意见进行综合审核后,提出优秀学位论文候选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

5.     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励办法 

1.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颁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并奖励论文作者2000元,同时推荐参加校级、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2.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颁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并奖励论文作者1000元,同时推荐参加校级、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http

相关话题/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