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4年我校将继续在“光伏材料与器件产业化制造技术”项目招收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光伏领域快速发展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光伏材料与器件产业化制造技术”博士研究生,把人才培养与产业急需有机结合,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3-5年
三、招生规模:2人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家承认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3.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相关学科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同等学力人员除符合上述1~5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6.在科研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或在其它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经审核批准。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 3 月20日— 3月31日;
(2)报名方式: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按照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2014年4 月1日—4月2日按要求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交纳报考费250元:(同等学力考生缴纳报名费500元)。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常州大学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我校人事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太阳能利用原理与技术、功能材料概论,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初试时间:
3.初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二)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外语口语、专业知识等。复试在笔试结束后即可进行,具体时间请向研究生部研招办咨询。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和身体状况等综合条件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的应届硕士生无特殊情况一律录取为非定向就业。
八、学习期间待遇
学习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或协议执行。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培养博士生回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其他毕业生原则上推荐到能源管理部门、光伏产业和研究机构工作。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92; 单位名称:常州大学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路1号;邮政编码:213164
学校主页:http://www.cczu.edu.cn/
联系部门:常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mail:yzb@cczu.edu.cn
部门主页:http://gs.cczu.edu.cn/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9-8633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