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的需要,满足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对自主设置和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制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制订的要求
1、培养方案的制订应以《常州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常大【2012】151号文件规定为依据,以我校2012年制(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为蓝本(研究生部主页),充分反映国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2、紧密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大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围绕研究生素质拓展、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等基本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研讨。坚持因材施教原则,体现学以致用精神,强化培养方案有效性,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研究生培养过程。
3、学校新增的11个自主设置和交叉学科的培养方案由申报学院负责组织制定。由申报学院组织相关学院或学科充分讨论。本次自主设置和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制订。
二、硕士生培养方案制订
硕士生培养方案包括学科(专业)简介、培养目标、主要研究方向、课程设置与学分等内容。
1、学科(专业)简介
学科基本概况介绍
2、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应根据国家对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明确人才类型定位。结合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研究生培养以及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阐明对本学科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方面应达到的深度和广度,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木工作能力,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3、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反映学科先进性和前瞻性,并能体现我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所确定的研究方向3-5个。
4、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
①总学分数
学术型研究生:总学分数:不少于30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8学分(学位课程学分18学分,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10学分),实践环节学分为1学分,学术活动为1学分。
②课程设置
以我校2012年制(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为蓝本。
③课程学分与课程学时数
课程学时数指课堂授课时间,不包括研究生查资料、阅读文献等课外自学时间。计算方法:公共学位课程1学分=18学时,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程1学分=16学时。
④课程教学大纲
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编写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模式见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专区)。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性质与目的、教学基本要求、课程重点与难点、授课主要内容和学时安排、教学方法与教学环节、建议考核方式、推荐参考书目、说明等。
三、工作安排
1、组织机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担任。
2、时间安排
①2013年3月5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调研工作;
②2013年4月2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
③2013年4月3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交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定稿至研究生部培养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本次制订的培养方案从2013级开始执行,于2013年9月启用。
研究生部
201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