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共经济与管理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保证和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公共经济与管理博士学位教育旨在招收和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研究方法和研究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其具有坚实、宽厚的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公共管理专门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后可承担本专业较高层次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公共部门的经济管理工作。具体而言:
(一)政治思想方面
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业务素质方面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同时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新性成果;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国语阅读公共经济与公共管理领域的专业文献资料,并具有一定的中外文写作能力、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身体素质方面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够满足正常学习和工作需要。
二、学习年限
最低学习年限为3年(其中不脱产学习者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研究方向
(一)公共事业管理
要求全面掌握公共事业管理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国内外公共事业管理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具备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
要求全面掌握公共政策制定、分析、评估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国内外公共政策学科前沿动态,具备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社会保障政策与管理
要求全面掌握社会保障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方向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社会保障领域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四、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基本要求
博士生至少应修满25个课程学分,各类课程的基本要求详见课程设置。
中期检查
博士生修完全部课程后,安排中期检查。一般在第四学期初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科目为:(1)专业外语;(2)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专业综合知识的测试,要成立考核委员会(由公共管理学科和相关学科的至少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在第四学期初对其进行学科综合考核。考核委员会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及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确定考核范围,拟定考核题目,采用笔试、口试和口笔兼试等考核方式。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次考核内容所涉及的领域、考生对这些领域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写出评语,并按照合格、不合格评定成绩,给予记载。考核成绩合格者,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不能按期进行学科综合考核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导师组长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批准备案。逾期未参加考核者,一律按不合格处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如本人仍要求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则必须重修有关课程(与下一年级公共经济与管理专业的博士生一起学习或自学),一年后重新参加学科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作为下一届毕业生参加论文答辩。如考核仍不合格,由学院提出意见报研究生部签署意见后,依《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报学校批准予以退学。
五、研究能力与水平的要求
(一)在CSSCI来源期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时,博士生可视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独立完成(或作为导师的主要助手,独立完成50,000字以上的写作任务)1本以上学术专著。
(二)在导师指导下讲授硕士课程15个课时以上。
(三)在校内作一次学术报告。
六、外语水平与能力要求
(一)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
(二)较好的写、译能力;
(三)一定的听说能力;
(四)能够以外语为工具,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研究并能进行专业学术交流。
七、实践能力要求
(一)具有从事专业领域课程教学和课题研究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导师分配的科研任务;
(二)具有从事公共部门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能较好地讲授硕士生课程;
(四)能独立从事和组织课题研究与调查工作。
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术水平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要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符合以下要求:
1、有新观点、新思维;
2、分析论证体系完整、规范;
3、有深厚的科学理论基础,理论联系实际;
4、达到本研究领域国内先进水平;
5、篇幅不少于10万字。
(二)工作量及进度安排
1、论文写作与完成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2、第三学期修完全部规定课程,平均成绩达到优良者,在第四学期初通过中期检查后,必须提交开题报告,并经指导教师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博士研究生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阅读学科文献资料,掌握学科相关方向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动态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重大的课题,提出论文选题。开题时必须提交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对所研究领域的历史、现状、发展趋势、最新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综述。提供的参考文献至少为10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50篇),一般应为近5年的国内外著名的研究成果或国内外著名期刊上发表的权威文献。
开题报告应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国内外当前水平、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条件和实施方案作出论证,开题报告不少于10000字。开题报告要经有关专家参加的开题报告会进行评议。
3、在第四学期末,提交博士论文提纲。
4、第五学期末通过调查、实习等,写出论文初稿交导师审阅。
5、第六学期修改论文,付印、送交专家评阅。
6、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答辩。
7、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有中期成果发表。
公共经济与管理 专业
课程 类型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学期 |
开课学院 |
备注 |
||||
一 |
二 |
三 |
||||||||
学 位 课 |
公共学位课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2 |
32 |
√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外文学术论著阅读与写作 |
4 |
64 |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分两学期上 |
|||
专业学位课 |
管理学前沿研究 |
3 |
48 |
√ |
|
|
工商管理学院 |
必修 |
||
公共管理学 |
3 |
48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任选一门,多选的课程作为非学位课计2学分 |
|||
公共经济学 |
3 |
48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
非 学 位 课
|
公共选修课 |
公共管理经典著作选读 |
2 |
32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至少两门 |
最低应选修10学分。 |
公共管理定量分析方法 |
2 |
32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 |
2 |
32 |
|
√ |
|
经济学院 |
||||
高级计量经济学 |
2 |
32 |
|
√ |
|
信息管理学院 |
||||
公共预算理论与实践 |
2 |
32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
公共政策分析前沿 |
2 |
32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
法人制度与公共治理 |
2 |
32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
方向选修课 |
体育产业理论与前沿研究 |
2 |
32 |
|
|
√ |
体育学院 |
至少两门 |
||
教育经济与管理前沿研究 |
2 |
32 |
|
|
√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
文化产业管理前沿研究 |
2 |
32 |
|
|
√ |
人文学院 |
||||
公共政策研究 |
2 |
32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
公共政策绩效评价研究 |
2 |
32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
中国教育政策研究 |
2 |
32 |
|
|
√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
2 |
32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
社会保障政策专题 |
2 |
32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
中国社会保障改革发展 研究 |
2 |
32 |
|
|
√ |
财税与公管学院 |
||||
学生亦可根据各自培养计划跨专业(学院)选择其他相应课程 |
注:1.本课程计划总学分最低为22学分。 2.非学位课均为选修课,最低需修10学分。3.一般每学分为16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