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湖南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精神、2015年全国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校2015年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要求如下:
2015年研考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览表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 |
总分 |
单科1 (总分=100) |
单科2 (总分>100) |
经济学[02] |
330 |
45 |
68 |
管理学[12](不含专业学位管理类[125*]) |
335 |
46 |
69 |
专业学位会计硕士[1253] |
180 |
40 |
80 |
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0351] |
300 |
42 |
63 |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