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高校开展双语教学是我省高等教育改革的新举措,是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促进双语教学开展的一种有效尝试。
自2002年《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评审办法》实施以来,资助项目260项,资助金额357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2012年-2013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我省普通高校聘请海外华人专家学者或本校教师使用双语(英、俄、日、德、法等)讲授专业课程,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以申请本项目。
(一)海外华人学者类别
1.在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大学教学经验的教师;
2.有一定学术成就,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
3. 能用双语独立讲授一门课程,授课时间一学期内不少于32学时。
(二)省内高校双语教师类别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八年,出国留学或工作时间连续10个月(含)以上;
3、能用双语独立讲授一门课程,授课时间一学期内不少于32学时。
二、资助专业及范围
1. 涵盖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专业,优先、重点支持高教强省规划子项目涉及的专业与方向。
2.资助学校范围为财政预(决)算在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的单位。
三、资助方向及金额
海外华人学者项目:2万元/项
高校双语教师项目:1万元/项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照顺序装订)
1、《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申请表》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复印件
4、境外学习或工作证明材料(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或国外院校学习证明复印件,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学校人事部分公章),外文证明材料需附翻译件。
五、结题
项目结束后,获资助者须提交结题报告,附授课光盘。
本次评审采取限额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我校各部门申请人员务必认真填写《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申请表》,同时附相关要求的所有材料,于2013年6月14日前将纸质与电子材料一并上报学校外事处,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由外事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外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伟荣 2586(办) 13555017900
宁燕 2002(办) 13766654655
E-mail: mdjmu2006@163.com
附件: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