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和《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2)组织申报。
2、申报项目不得与省社科联、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和省高教学会等部门的立项项目或课题重复。已有在研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3、各单位申报数额原则上按本部门专任教师数的10%进行申报。
4、各单位对项目进行统一管理,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的纸质材料为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4)和项目申请书3份(附件3),相应的电子稿发送到:my_gjs@163.com。
5、对涉及特色应用型大学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对我院发展与建设有较大推进作用,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等对医学认证工作有积极推进作用的项目将优先立项。鼓励院(部)间联合申报项目。
6、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7、申报时间:5月9日;申报地点:高教所办公室(武警楼106室)
不明事宜,请致电2659咨询。
附件:1、

2、

3、

4、

高教所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