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0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将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2、2011、2012年所立项目。
二、结题方式
1、2012年以前所立重点项目:主持人结题验收需上交《结题验收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原件一份(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详见附件1),并在教改项目管理网站上填写相应结题信息(http://202.118.167.71/edpsweb)。
2、2012年以前所立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验收书,成果证明等材料)。
3、2012年立项的项目到(http://61.180.175.202/)提交结题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扫描件),纸制材料送交高教所。
三、相关事项说明
1、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一式3份。
2、项目组成员调整的需提交《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一式3份。申请成员调整的,需在结题前1年提出申请;项目主持人不允许更改。
3、送交的纸质材料包括:项目验收书、结题报告、成果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结题汇总表。重点项目的结题材料严格按照附件5要求组织。
送交时间:5月10日,送交地点:高教所办公室(武警楼106室)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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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高教所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