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的,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幹,兼有哲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學校前身是創建於1948年的中原大學,1978年開始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是全國首批擁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之一;1986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成為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學校擁有國家重點學科4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個;湖北省一級重點學科10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湖北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5個。學校現有6個博士後流動站;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統計學、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53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89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工商管理碩士(MBA)、法律專業碩士(JM)、會計碩士(MPAcc)、公共管理碩士(MPA)等17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並擁有各層次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地區學生的招生權。
2016年我校繼續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若干名。
一、報名
(一)報考資格
1.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報考類別全部為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生專業與招生人數
1.考生只能填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一個專業。具體招生專業資訊見附件。
2.招生人數視各專業報名人數而定。
(四)報名時間與報考點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0日-12月19日。
2.招生報考點:受教育部委託,下列4個報考點負責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宣傳、報名和初試的組織工作。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並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聯繫人:秦彥超
地址:北京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遞區號: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聯繫人:曹剛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遞區號: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聯繫人:鄒重華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大學生中心聯繫人:盧麗萍
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
電話:(00853)28563033,圖文傳真:(00853)28563722
(五)報名手續
2016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研究生報名工作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所有參加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進行現場確認網報資訊和繳費。
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工作委託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聯繫電話:010-82199588。
現場確認工作由報考點組織進行。
1.網上報名要求:
(1)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面向港澳臺招生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gatzs.com.cn/)”流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並上傳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報。
(2)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2.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按報考點要求進行現場確認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考點工作人員應進行認真核對。
①網上報名編號;
②身份證件;
③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
(3)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和電子照片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報考點要求繳納報考費。
(5)報考點列印《考生報名資訊確認表》,考生簽字確認後交報考點留存。
(6)考生按報考點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1.報考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考試科目為“204英語二”(滿分值為100分)及“199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值為200分);
2.報考其他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一門“外語”(滿分值為100分)和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50分)。其中“外語”可接收的小語種類別,詳見我校《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的備註欄,請考生在網報時在“備註資訊”中對本人選擇考試的語種予以明確說明;
3.報考博士研究生,考試科目為一門“1001外語”(滿分值為100分)和至少兩門業務課(滿分值均為100分)。其中考試科目“1001外語”,無特殊備註的專業可接收的考試語種範圍均為英語、法語、德語、日語、俄語任選其一,請考生查閱我校《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並在網報時在“備註資訊”中對本人所選擇的考試語種予以明確說明;
3.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內容、方式由招生單位確定。
(二)初試地點、時間
1.初試地點: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2.初試時間:
2016年4月9日至10日。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試成績由招生單位通知考生。
(三)復試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於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創新精神及綜合素質等,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招生單位在復試前應對考生的身份資訊、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由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規定自行確定,並通知考生。預計為2016年5月10日前。
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開展實施。
三、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初試和復試成績、體檢結果等,綜合審查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錄取標準原則上與內地(祖國大陸)考生相同。錄取通知書於2016年5月寄發考生本人。
四、在學期間費用
收費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審批確定的標準為准。住宿、教材等其他費用均按湖北省物價局審批確定的標準收取。各項收費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繳納港幣、澳門元時,按中國銀行當天公佈的外匯牌價計價收費。
五、入學
新生具體報到時間以“入學通知書”中規定時間為准。新生報到時,由學校組織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六、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至五年。
七、學位
研究生已完成培養計畫規定的課程,可撰寫學位論文。有關學位論文撰寫、學位論文答辯等工作,均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按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者,可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八、其他
學校將在網上及時公佈招生最新資訊,請考生在報名、初試、復試、錄取等階段登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yzb.znufe.edu.cn)查閱。
考生如有不明事宜,歡迎垂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九、聯繫方式
聯繫部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湖校區)研究生院101室
聯繫人:沈宏
郵政區號:430073
電話:86-27-88386706
傳真:86-27-8838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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