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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转移档案、户口及党团关系的说明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4-07-03

 为了便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办理档案、户口、党团关系转移手续,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先按照以下说明做好相关准备,待正式录取后(以通知书和调档函为准)再行转入。

档案转寄:①转寄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研究生处,邮编530200;②转寄要求:我校不允许学生本人携带档案,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件形式寄送,以其他形式寄送的档案我校将作退回处理,不予接收。

户口迁移:以学生自愿迁入为原则。①学术学位研究生迁入地址: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派出所);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迁入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唐山派出所);③迁入要求:在备注处写明身高和血型并加盖迁出地所在辖区派出所公章。户籍关系仅限在第一学期办理迁入手续,过期将不再接收。

党团关系:党、团员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要经所在学院党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广西中医药大学党委组织部”。本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他学校本科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的党组织关系应由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转到“广西区高校工委组织部”,党、团员入学时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

其他事项:我校2014级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将通过邮政EMS一并寄至学生本人,寄送具体时间请查看研究生处主页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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