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
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
为了保证我院教育博士的培养质量,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2009]8号文件《关于下达<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和[2010]62号文件《关于转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稿)>的通知》的精神,特制订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致力于培养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领导与管理理论素养,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较强的分析批判能力,能够运用相关知识、方法和技术,解决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理论和实际问题的复合型、职业型高级专门人才。本领域培养的基本要求为:
(一)具备系统扎实的教育领导与管理理论素养,能够胜任教育行政和学校领导工作的教育领导者以及能够胜任各级各类学校业务管理工作的学校管理者;
(二)具备学以致用能力,能够胜任教育决策、教育法律以及教育管理咨询工作的咨询服务专家;
(三)掌握系统扎实的教育领导与管理理论知识,能够从事教育政策、教育法律以及教育管理等学科领域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本专业方向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或联考方式,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四年。其中,脱产在校学习和研究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年。按照要求修满21个学分,方容许进入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提交的学位论文通过导师审查和匿名评阅,方能进入论文答辩。论文通过答辩,并达到其他有关要求,方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等环节。
四、培养方式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注重课程学习、导师指导与论文研究,实行导师个人负责与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形式。
(一)导师个人负责制与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导师组集体指导培养相结合,注重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
(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与开展实践问题研究相结合,学位课程学习与以教育实践为指向的学位论文并重;
(三)提倡研究生根据兴趣和需要,跨专业、跨学科、跨院校及超学分选修课程,并通过专题研讨和现场研究等团队学习形式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综合运用各种知识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突出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应用性,通过个案分析、社会调查以及经验共享和合作反思等方法,加强专业实习与实践,着力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创造和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境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跟踪当代教育理论和实践的前沿水平;
(六)规范培养流程,鼓励学生坚守学术道德、通过实践探索创生知识,严肃慎重地发表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培养专业化的管理者、决策者和教育家型人才需求为目标,重视教育行政能力、教育领导能力、教育决策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及教育研究能力的培养。课程内容反映教育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课程结构体现综合性、专业性,突出实践研究特点;课程教学采用模块课程和学分制,包括公共课、教育理论、研究方法、教育实践和实务研究等五个模块共21个学分的课程。具体如下:
(一)公共课模块(5学分)
1.政治理论 2学分
2.外语 2学分
3.学术前沿讲座1学分
(二)教育理论模块(6学分)
1.教育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3学分扈中平
2.教育管理理论专题研究 3学分谢少华
(三)研究方法模块(4学分)
1.教育研究方法(I) 2学分董标 胡劲松 黄甫全
2.教育研究方法(II) 2学分董标 胡劲松 黄甫全
(四)教育实务和实践研究模块(6学分)
1.教育管理与改革 3学分 卢晓中 葛新斌
2.学校管理案例分析 3学分
(二)教学方法
运用团队学习、专题研讨、现场研究、案例分析、教育调查与实验训练等方法,提高教学技能和教育研究、教育决策等能力。
六、中期考核和筛选
中期考核是课程学习阶段结束后对学生是否具备学位论文写作能力的资格审查。学生应根据专业方向的培养要求,在理论、文献综述、实践研究三方面各完成一篇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
我院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考核委员会负责中期考核。考核委员会综合学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研究报告和现场答辩等方面情况,对学生是否具备学位论文写作能力进行评判。
学生未能通过中期考核者,可申请再次进行中期考核;第二次未通过中期考核或四年内未通过中期考核且无特殊理由者,将被终止学习。
七、学位论文
学生通过开题报告确定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关键问题,应密切结合学生的本职工作。学位论文应注重综合运用相关理论和科学方法分析、解决基础教育中的实践问题,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注重通过实践探索创生知识。
学位论文篇幅一般不少于8万字。
八、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实践领域的专家。
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华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指定的B级以上的(含B级)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系所名称 | 教育科学学院 | 学科、专业 |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 | ||||||||||||
研究方向 | |||||||||||||||
序 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拟授课 教师 | 各学期教学时数 | 考查 | 考试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1 | 公共 课模块 | 外国语 | 2 | √ | √ | ||||||||||
2 | 政治理论 | 2 | √ | √ | |||||||||||
学术前沿讲座 | 24 | 1 | √ | √ | √ | ||||||||||
3 | 教育理论模块 | 教育基本理论专题研究 | 72 | 3 | √ | √ | |||||||||
4 | 教育管理理论专题研究 | 72 | 3 | √ | √ | ||||||||||
5 | 研究方法模块 | 教育研究方法(I) | 54 | 2 | √ | √ | |||||||||
6 | 教育研究方法(II) | 54 | 2 | √ | √ | ||||||||||
14 | 教育实务和实践研究模块 | 教育管理与改革 | 72 | 3 | √ | √ | |||||||||
15 | 学校管理案例分析 | 72 | 3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