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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华南植物园 /2012-11-04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遵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本园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致力于植物学、生态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学科的研究,为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环境与生态安全、物种的演化形成与维持、生物多样性保育、植物资源储备与可持续利用等行业或学科领域培养创新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博士研究生在植物学、生态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一般为英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用外语撰写学术论文,并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能力以及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培养类型及学习年限

 1.培养类型

  博士研究生按照招考方式可分为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类型。

 2.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基本学制基础上的弹性学制。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般在入学后第4学期或第5学期经转博考核通过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学习、培养阶段。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本园在植物学、生态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学科专业培养博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设置如下: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植物学

系统演化植物学

保护生物学

植物繁殖生物学

植物分类学

植物区系地理学

植物结构与发育生物学

真菌生物学

经济植物学

生态学

恢复生态学

生态系统生态学

环境生态学

森林水文学

保护生态学

景观生态学

植物生理生态学

生态工程

动物生态学

生态经济

植被生态学

分子生态学

土壤生态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植物生理学

生物工程

分子生物学

植物化学

生物信息学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结合科研工作进行课程学习,包括跨学科课程的学习,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重点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或导师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关心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并在严谨治学、科研道德和团结写作等方面对研究生严格要求,配合、协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导师应根据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其本人的特点和科研论文工作需要,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和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依据,也是对博士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导师应按培养计划做好培养工作,培养计划应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科目和学分、学位论文选题的可能范围、达到目标以及时间安排做出明确规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应在入学三个月后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五、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必须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非学位课是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1.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7分,其中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类课程等二门公共学位课3学分,二至三门专业学位课4学分。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25学分。其学位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学位课9学分,包括政治理论课程二门和外国语类课程二门。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

3.博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按研究生院要求执行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1、开题报告(1学分)

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弄清主攻方向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拟采取的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预期成果、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报告。除保密论文外,开题报告应公开进行。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定在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前完成。

研究生部根据学生论文的研究方向对学生进行分组,开题包括考核小组由5-7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各组主席应为园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考核小组名单需经园学位委员会审定。考核小组就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2、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主要考核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博士研究生中期报告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登记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4学期内完成行。中期考核小组由5-7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组成。除保密论文外,中期考核应公开进行。

中期考核的结果有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工作;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对于两次受到中期考核小组2/3以上成员作出不同意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经园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规定》应予退学。没通过中期考核,但达到了硕士研究生培养标准可按继续按硕士生培养并申请论文答辩。

 3、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6学分)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博士研究生应公开做学术报告至少3次,参加学术报告至少20次。研究生参加报告后应填写《华南植物园学术报告登记表》,交研究生部备案。

研究生完成科研课题的过程中,还须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助研工作,或参加园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的情况以研究生部统计为准,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表》中,满足有关要求可取得6学分。

七、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资格认定

每个硕博连读生只进行一次博士生资格认定,一般在入学后第4学期或第5学期进行。

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资格确认的要求为: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含博士学位英语和博士学位政治),成绩优秀;科研工作进展顺利且科研能力较强;有完整的研究计划(前期的工作进展、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研究课题的总体设计)。

2、硕博连读生博士生资格认定时应提交的材料:《华南植物园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登记表》、《华南植物园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情况表》;研究生院的学习成绩单。

3、考核内容:对研究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及科研工作的能力等进行认定。主要考察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否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等。考核要有记录、成绩和评语。

4、考核程序:研究生管理部门介绍资格认定考核小组组成情况[由各学科组组织5-7名同行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应不少于3名)的资格认定考核小组,学科组组长担任资格认定考核小组组长],介绍完毕,资格认定考核小组组长主持考核报告会。

①资格认定考核小组组长宣布开会;

②研究生作考核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

③资格认定考核小组成员和到会人员提问,报告人回答问题;

④报告人导师就报告及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作补充说明;

⑤考核报告会休会,资格认定考核小组成员开会:

a. 研究生导师向考核小组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介绍完毕后导师回避;

b. 资格认定考核小组对报告达到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议研究生的报告是否达到硕博连读要求的学术水平;

c. 投票表决,获资格认定考核小组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票数同意,方可作出建议继续博士阶段学习的决议;

d. 讨论并通过考核拟定的决议;

⑥考核报告会复会,资格认定考核小组组长宣布考核决议,报告人发言,考核会结束。

⑦资格认定考核小组填写《华南植物园硕博连读生转博考核情况表》,并将考核表交研究生管理部门。

5、园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定,确定被考核人是否转为博士研究生培养。未通过资格认定的硕博连读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八、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要求

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不得造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撰写应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学生论文答辩的必要条件及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学位工作细则》执行。研究生答辩前应完成的学术研究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植物学、生态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探索性基础研究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一)、公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者,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领域有关的核心刊物公开发表(含已接受,但必须提交论文录用证明)2篇研究论文,其中至少应有1篇发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 

2、在本专业领域有关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1篇研究论文,该刊物影响因子在本研究领域(以ISI公布为准)排名前30%。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者,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专业领域有关的核心刊物公开发表(含已接受,但必须提交论文录用证明)3篇研究论文,其中至少应有一篇发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 

2、在本专业领域有关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2篇研究论文。 

3、在本专业领域有关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1篇研究论文,该刊物影响因子在本研究领域(以ISI公布为准)排名前30%。 

(三)、在学期间若没有在SC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但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论文答辩:

在学期间取得授权发明专利,且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为第一发明人,同时“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是该专利的专利权人。若申请的发明专利在论文答辩时只取得申请号而未获授权号,可以答辩,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先予以毕业,但暂不审定其学位。毕业后2年内,取得该发明专利授权号的,可再申请审议其学位问题。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在学期间培育出植物新品种的可参照发明专利办法执行。

如果学位论文答辩者申请答辩时未满足研究成果的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园学位评定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规定期限内(博士生毕业后两年)满足研究成果的要求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园学位委员会再审议其学位问题。

九、附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自2010年6月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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