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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2014-05-06

 科闽物【2009】 号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09、6修改)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研究型、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能立志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2、掌握系统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实际工作的专门技术水平;具有使用第一外国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并具有初步撰写外文科研论文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较强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物理化学:结构化学、量子化学、计算化学、磁化学,功能材料物理化学,金属原子簇化学,纳米化学,金属酶化学模拟,催化化学、催化剂设计与工程化。

2、无机化学:无机合成化学,结构无机化学,金属原子簇化学,无机功能配位化学,无机聚合物化学,生物无机化学,理论无机化学,无机材料化学,纳米无机化学,无机固体化学。

3、有机化学:金属有机化学,有机合成化学,有机功能材料化学,生物有机化学。

4、凝聚态物理:新技术晶体材料、非线性光学材料物理、激光晶体及器件,人工晶体生长与相图与性能,理论凝聚态物理,激光技术与应用,半导体物理与器件,晶体与陶瓷材料,稀土光谱和光电子学,半导体薄膜研究。

5、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蛋白质结构与功能,生物矿化学,化学模拟生物固氮,计算无机生物化学,化学生物学。

6、材料物理与化学:纳米功能材料,功能分子材料物理与化学,光电材料,锂离子电池及其相关材料,材料光物理性质模拟,稀土纳米发光材料,固体电解质材料,光功能陶瓷,半导体材料,复合材料,磁性材料,高性能铁电压电材料,光功能薄膜及功能纳米材料。

    三、修业年限

    硕士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其中中科院研究生院集中教学时间1年,回所学位论文研究时间2年;非全日制硕士生修业年限可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在学制规定期限内,课程学习或学位论文质量尚未达到要求水平,则必须适当延长学习时间,应提前6个月递交延长学习时间的申请报告,说明工作进展情况和要求延期的时间,由导师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部,报所领导批准。

对特别优秀者,如确实在不足学制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学业,经导师推荐报研究生部,并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允许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最多只可提前半年。

    四、学分及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学术报告、中期考核、社会实践等)学分两部分组成,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硕士生的总学分应不低于35学分,包括课程学习30学分和必修环节5学分。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生,应完成硕士课程学习,至少修满30学分。具体按《中科院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及学分的暂行规定》执行。

五、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的关键步骤,从查阅文献、选题、实验操作、数据处理、结果分析、撰写论文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严格的基本训练。

    1、开题报告。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大量阅读本研究领域的文献资料,并撰写文献综述,尔后正确选题,论文应与导师的科研任务密切结合。硕士生回所后半年内,在组内做开题报告,就其选题的科学依据、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计结果、实施方案进行论证,接受同行专家审查,并向研究生部提交书面开题报告相关材料。

    2、中期检查。论文进行的中期,学生应通过学术报告的形式,向本研究室或同行专家报告,以征询改进意见。

3、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在SCI或EI刊物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含已接受)1篇研究论文。    

以上论文必须是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除外的第一作者。

    如没有达到上述要求,但有授权专利、专著、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已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也可作为论文答辩所要求的科研成果条件。

    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可申请先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硕士毕业后一年内满足论文的基本要求后(成果内容应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并以培养单位名义发表),由本人申请审议其学位问题。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作出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若答辩委员会未作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一般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六、关于硕博连读、提前攻博

   1、凡当年新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以自愿提出硕博连读的申请,经导师推荐,研究生部批准,可作为硕博连读预备生陪养。在中科院研究生院按对硕博连读生的课程学习要求进行选课和学习。

    2、硕博连读预备生回所后,在硕士二年级下学期参加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认定考试,对其进行工作、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考核。合格者第三年起按博士培养方案的规定继续培养,未能通过者继续完成其硕士学位论文。

    3、申请提前攻博的硕士生,应在硕士二年级下学期提出申请,经导师推荐,报研究生部,并参加当年的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认定考试,对其进行工作、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考核。合格者第三年起按博士培养方案的规定继续培养,未能通过者继续完成其硕士学位论文。

七、培养方式                             

1、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使硕士生既要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2、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3、实行学术交流与报告制度。硕士生应广泛参与学术报告等活动,每年至少听2场学术报告。硕士生在学期间结合自己的论文工作在硕士生、课题组、研究室范围内至少作1次学术报告。

4、提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根据专业需要,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校授课,或派出硕士研究生到其它名牌高校或科研院所进行科研实践。

 

二OO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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