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主要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机构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重庆大学从2004年开始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在职人员。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含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正式文凭)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4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鼓励有不同学科背景的在职人员报考。
二、研究方向
重庆大学200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分别以三个MPA教育中心分部的若干个研究方向进行招生:
1、重庆大学MPA教育中心贸易与行政学院分部招生的研究方向为:⑴党群事务管理、⑵政府经济管理;
2、重庆大学MPA教育中心经济与管理学院分部招生的研究方向为:⑶电子政务管理、⑷公共经济管理;
3、重庆大学MPA教育中心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分部招生的研究方向为:⑸建设管理、⑹房地产。
三、招生计划及学费
2004年计划招生:80名。学习期间学费:2.8万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⑴、2004年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先在2004年7月15日-30日通过互联网登录重庆市教委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务必在“备注一”中填写“研究方向”,网报信息请仔细核对。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先取得相应省级管理部门同意。
⑵、网上报名后,考生凭经打印的网报信息表、报名费400元(政治理论科目另收100元交所报考学校),于2004年7月28日—7月31日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以及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及缴纳报名考试费。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2、资格审查
⑴、资格审查在录取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得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⑵、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暑,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填写《200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到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或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或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报考资格审查表分别贴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二寸免冠照片,考生本人如实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后,交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⑷、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届时须出示以下材料:①签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1、初试科目为英语(含听力)、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四门,均为全国联考。全国联考科目考试时间为2004年10月23日—24日,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请见准考证。
2、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面试,由各学院单独组织。政治理论考试及综合面试时间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待联考后另行通知。
六、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择优录取。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七、学制
学制采取非全日制(半脱产和在职学习)方式,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为二年至四年。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重庆大学组织的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重庆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九、联考辅导资料
联考辅导资料:《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外语考试大纲》,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为便于考生能够更好地复习,拟举办考前辅导班,有意参加考前辅导班的考生,请与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服务中心(105室),联系电话:023-65111643.
十、招生咨询
重庆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023-65102373
重庆大学MPA教育中心贸易与行政学院分部
联系电话:023-65102373联系人:曾君莉
重庆大学MPA教育中心经济与管理学院分部
联系电话:023-65105299联系人:陈琳
重庆大学MPA教育中心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分部
联系电话:023-65126265联系人:刘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