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重庆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2002年6月16日重庆大学法学院正式挂牌恢复成立,古朴典雅的法学院大楼座落在重庆大学(B区),大楼四周绿树成荫,花繁叶茂,环境优雅,景色宜人。
  
  早在1945年,重庆大学就成立了法学院,设有法律系、经济系、政治系。先后由翟晋夫先生、罗志如教授、潘大逵教授任院长。1952年,国家调整高等教育的结构及布局,重庆大学法学院与有关大学法学院共同组建了西南政法学院。九十年代,中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1995年,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系恢复设立法学本科专业。1998年9月重庆大学贸易及法律学院成立,下设法学本科专业。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2年获准设立法理学、资源与环境法学两个硕士点。2000年5月3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为新的重庆大学,为法学专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条件。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西部大开发的决策,更加速了重庆大学的发展。2001年9月,学校成立法学院恢复重建领导小组。2002年4月22日学校决定恢复成立重庆大学法学院,并于2002年6月16日举行隆重的恢复成立挂牌仪式,重庆市领导及梁慧星、朱苏力等著名法学家到会祝贺。重庆大学法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613余名,硕士研究生35名。
  
  重庆大学法学院将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发扬重庆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团结拼搏,勇于创新,力争将重庆大学法学院建成具有自身特色、名列西部前茅、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法学院。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