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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0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院 免费考研网/2006-05-21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共有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51个,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第一次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04年9月10日~23日。

    现场报名时间:2004年9月20日~23日;重庆市以外考生可函报(同等学力报考者不可以函报),函报时间为2004年9月13日~17日,以邮戳为准。

    报考材料返回我校时间:2004年10月10日前。

    考试时间:2004年11月20日~22日(22日为综合面试及加试)。

    第二次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2月18日~3月4日。

    现场报名时间:2005年2月28日~3月4日;重庆市以外考生可函报(同等学力报考者不可以函报),函报时间为2005年2月22日~2月25日,以邮戳为准。

    报考材料返回我校时间:2005年3月20日前。

    考试时间:2005年4月23日~25日(25日为综合面试及加试)。

    报名、考试地点: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考者须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1)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重庆大学200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牢记网上报名号。

    2、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网报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报名时还应持已开列的硕士课程名称及通过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同时提交参加并通过全国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资格考试或已通过非外语专业国家六级外语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并附刊载原件。经审查合格后准予报名);应届硕士生持网报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最后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入学前补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摄像费10元并摄像。

    3、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请认真检查后,签名确认(对于函报者,我校将在收到考生的网报信息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考试费、摄像费后由我校打印 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并寄予考生。函报者请来校考试时,交验身份证原件、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摄像)。

    4、将校对无误,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连同专家推荐书(二份)(空白专家推荐书请于2004年9月10日开始从网上下载)、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体格检查表(空白体格检查表请于2004年9月10日开始从网上下载,上下载)(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有效)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报者还须寄上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五、考试科目外国语(含听力)、两门业务课、综合面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及报考专业两门硕士学位课程(须交加试科目考试费200元)。

    六、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招生人数含国家计划数、委托培养、自筹培养数。

    七、学校设有多种优秀研究生奖励基金及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对于报考艰苦专业及需扶持发展专业中的自筹经费考生,将对其中录取的优秀考生提供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八、入学第一次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05年春季入学;第二次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05年秋季入学。

    九、其他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十、联系方式:  E-mail: yjs@cqu.edu.cn       联系人:姜学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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