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根据《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8〕8号)的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今年招生指标,特制订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根据《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8〕8号)精神,成立我院2018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1、组 长:雒三桂
2、成 员: 高扬元、刘卫红、龙红、陈燕、夏进军
3、工作人员:史沁、赵灿林、王琦、陈莹
研究生办公电话:023-65678215,邮箱:cquartyb@163.com
二、复试基本要求
1、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8年3月9日后可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下载网址:http://yz.cqu.edu.cn/,并按照通知书要求参加复试。
3、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
三、复试成绩构成与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构成: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占40%、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英语综合考试(满分100分)占10%。
四、具体安排
1、报到与资格审核时间地点:3月21日周三9:30~11:30 ;14:00~16:00,艺术学院(虎溪校区)2-5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不能按时到校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报到缴费:请在资格审核当日到我院2-14财务办公室缴纳复试费,150元/人;
3、复试进度与考试地点集中说明会:3月21日周三16:00,艺术学院(虎溪校区)二楼会议厅;
4、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2日周四9:00-12:00 ;
5、复试英语综合考试时间:3月22日周四14:00开始
6、复试综合面试时间:
l音乐专硕综合面试时间:3月22日周四14:00开始;
l视觉传达方向学硕、专硕综合面试时间:3月22日周四14:00开始;
l其他专业方向综合面试时间:3月23日周五9:30开始;
7、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空腹在3月21日—23日上午到重大B区或大学城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集中体检(要求空腹)。体检费35元/人。
联系电话:023-65106093 65111865
8、复试综合面试结束后,考生务必到艺术学院(虎溪校区)2-5研究生办公室,确认填报专业志愿和意向性导师,每位学生填报的导师最多不得超过三个。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提供如下材料:
1. 复试通知书(下载网址:http://yz.cqu.edu.cn/);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 一寸免冠近期正面证件照片一张(体检用);
5. 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6.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 准考证载明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此类考生还须于2018年3月16日前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至重庆大学研招办,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及其复印件。
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准备两份,在所报考学院审查以前,于2018年3月16日以前先到学校研招办按要求进行材料审查。
9. 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若被录取可按照部队要求向招生学院书面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2年的申请。
10.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2018年3月16日前将“报考登记表”交至我校研招办,否则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11.每位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须留准确的通信地址,以便能准确邮寄调档函。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录取原则
学科专业招生人数相关数据:
1. 学硕:
艺术学理论 计划招生人数7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4人)
设计学 计划招生人数12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6人)
美术学 计划招生人数5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2人)
音乐与舞蹈学 计划招生人数7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5人)
2. 专硕:
艺术设计 计划招生人数14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11人)
美术 计划招生人数9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6人)
音乐 计划招生人数4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3人)
3. 非全日制:
艺术设计 计划招生人数5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0人)
美术 计划招生人数5人(其中,已接收推免生0人)
以考生初试成绩(60%)与复试总成绩(40%)的加权和作为考生考试总成绩,最终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权重+复试总成绩×复试权重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综合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任何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艺术学院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初试前所填导师、意向性导师不作为双向选择依据。待学生被录取并入学报道后,学生再正式填报导师,导师根据考生所填自愿在招生限额范围内选择学生。对未按规定填报导师或者所填导师未选取的拟录取考生,将由学院安排导师;不服从学院安排的拟录取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调剂
1. 校内调剂。
l 学院不接受校内跨专业(方向)调剂;
l 学院允许全日制考生向非全日制进行调剂,对调入非全日制专业录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时需填写“知情承诺书”(对非全日制的收费政策,学历证书需注明非全日制,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奖助政策以及学校不安排住宿、专业课程排课安排等相关问题进行告知),打印签订后交给学院,由学院汇总交研究生院,不签订“知情承诺书”的调剂考生不得录取。
2、 本校一志愿考生向校外其他高校调剂。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后,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凡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上调剂成功的考生,我校将按教育部的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调剂手续。
3、校外调剂。
我校不接受一志愿非报考重庆大学的考生调剂。
八、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我院将及时在重庆大学艺术学院官网公布复试成绩,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申诉。电话:02365678215;邮箱:cquartyb@163.com。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8〕8号)相关规定执行,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奖学金评定
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规定,学院将根据入学成绩按研究生院划拨指标从2018年9月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中评定享受第一学年奖学金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