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一、原则
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差额选拔、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42人。其中,力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8人(已录取推免生4人),航空工程专业硕士全日制研究生19人,非全日制5人。
三、复试分数线
报考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力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航空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均为照顾专业分数线。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四、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2018年航空航天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严波
副组长:万玲、胡宁
成员:蹇开林、姚建尧、魏榛
秘书:张琳
五、复试要求及时间地点安排
(1)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9日后在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
(2)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19日15:00-17:30到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区理科楼210室)报到。报到时提交所需各种纸质材料详见重庆大学研招网相关通知。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3月21-23日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参加体检,具体要求请参见重庆大学研招网相关通知。
(4)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复试费为150元/人。除此之外,加试考生还须再交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人。报到时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力学和航空工程专业复试内容包括:
专业笔试(工程力学:含静力学和材料力学)、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各部分成绩比例为:专业笔试40%、综合面试40%、外语听力及口语20%。
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即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止)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名称为准,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加试科目考试成绩最低不得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课程时间、地点报到时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告栏。
(6)复试时间安排:
3月20日上午:9:30-11:30 英语听力和专业笔试,地点:A区八教111
3月20日下午:13:00-14:30 语口语测试,地点:A区八教110
3月21日上午:8:30-12:00 ,13:30-18:00分组综合面试,地点:A区八教110、108、208
六、调剂
依据《重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8〕8号)相关规定,第一志愿报考重庆大学且分数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在符合调剂政策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我院相近专业(或领域)的调剂,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非重庆大学的调剂生。具体调剂程序如下:
(1)考生在“校内调剂系统” 填报调剂申请。
(2)学院将在MIS系统中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择优差额录取。
(2)考生最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总成绩按如下标准化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始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学院网上公布复试结果。
(4)研究生录取的同时,我院将及时确定第一学年奖助金等级。奖助金等级以考生总成绩为依据,按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确定。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2523,联系人:张老师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