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18年工程类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招生计划
重庆大学2018年度有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110名(含中科院大学重庆学院22名),招生计划暂不下达学院,在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和学院初试、复试阶段工作后,由学校研究决定名额的分配。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副组长: 李和平 褚冬竹
成 员: 陈兰、卢峰、谢辉、邓蜀阳、王正、刘骏、张兴国、严永红
秘 书: 孙国春
三、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2018年5月24日下午5:30前按照“重庆大学2018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提交材料到学院审核并完成现场确认,材料齐全且通过审核者,方能参加考试。招生考试形式为“申请-考核制”。
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四部分的测试。每部分分值均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5月28日上午8:00,到B区建筑城规学院二楼5219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报到,具体考核时间安排为:
考 核 科 目 |
考 核 时 间 |
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 |
5月28日上午8:30~10:30; |
外语水平 |
5月28日上午10:30~12:10; |
专业基础 |
5月28日下午14:00~15:40; |
专业知识 |
5月28日下午15:40~17:00; |
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包括5分钟PPT自我介绍【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承担工程项目情况、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工程创新成果与研究业绩、研究成果的陈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等】、评委提问等
四、考核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总成绩=外语水平*10%+专业基础*20%+专业知识*20%+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成绩*50%
3、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各招生方向分别排序,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报考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放拟录取博士生录取通知书。
五、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申诉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学院纪委联系方式:023-65120702,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023--65126327。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重庆大学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