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要求,为确保我院2018年工程类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工程类博士招生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招生原则
1. 工程类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工程类博士考生必须通过重庆大学和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招生考试形式为“申请-考核制”。
3. 学院成立如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按招生导师所属专业类别分组,具体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光学工程专业、计算机信息专业、生态环境专业;复试小组在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生复试面试时将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韦方强
成 员:冯 勇、王德强、吴胜军、李向东、黎 静
电 话:023-65935866
二、考试安排
1. 2018年5月24日下午5:30前按照“重庆大学2018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提交材料到学院审核并完成现场确认,材料齐全且通过审核者,方能参加考试。
2. 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参加考试的考生于2018年5月27日上午9:00到重庆研究院416室报到,提交相关资料。
3. 提交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复印件;③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复印件;④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硕士学位论文(仅针对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
4. 考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四部分的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采用笔试形式,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
《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测试采用专家现场考核形式。考核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下午13:00—17:00。
《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需考生准备PPT用于自我介绍,自我介绍8-10分钟(应重点介绍自己的业务素质、科研成果、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和论文情况等)。
考试具体分组和地点在报到时见通知。
5. 考试说明
1)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每部分分值均为100分。
2)总成绩=外语水平*10%+专业基础*20%+专业知识*20%+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成绩*50%
3)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单科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成绩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信息、生态环境四个专业方向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三、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联系电话:023-65965868王老师
未详尽事项,由重庆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