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永端 院长 (023-65103001)
副组长:柴 毅 副院长 (023-65102481)
监 督:王 琰 副书记 (023-65112732)
(二)、招生工作小组
秘 书:甘思源 谭觅 孙文 (023-65102481)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对象
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单科 50分以上,总分180分以上。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复试。
三、复试及总成绩计算
1、博士考生复试科目设置及分数
复试科目一:专业综合面试,100分
复试科目二:英语听说能力面试,100分
2.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工作由若干复试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组成。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博士生的人员必须回避。
3.复试收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4.复试形式
“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综合面试。各招生形式考生同时复试。
5.复试时长
每生复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格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大学要求规范复试程序,必须有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及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单位妥存至该生结束学业。
6.复试内容
复试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不含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体格)等方面进行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
7.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学院对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确定考生的最终考试综合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始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3 × 50% + 复试总成绩× 50%
8.综合总成绩公示
2018年5月20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上按要求公示考生综合总成绩。
四、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额分配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分配给我院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15名(含公开招考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生)。
五、录取方法
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上为博士入学考试的合格生源。
根据学院制定的博士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由导师参考合格生源考生的各项成绩、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录取博士研究生。六、其它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按学校研究生院要求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
七、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和地点:
博士考生复试报到和缴费时间:
2018年5月4日(星期五)14:00
地点:A区主教1910
2.综合面试时间及英语听说能能力测试时间:
2018年5月4日(星期五)14:00~17:30,具体地点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