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港澳台研究生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单科不低于30分,总分不低于160分。
二、复试办法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参照《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一)资格审查和体检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实施,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所在学校培养单位开具的毕业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试费用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地点:校医院;时间:5月18日)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5月18日—5月20日,由各学院组织,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由学院制定,并通知到考生本人。
三、上学校线名单
姓名 |
报考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黎稚如 |
设计艺术学院 |
130500 |
设计学 |
罗韵琳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 |
吳志銘 |
工商管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吴孟哲 |
工商管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