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博士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工作
1.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张川
副组长:杨溥
成员:杨庆山、华建民、阴可、夏洪流、谢强、马骥、姚刚、王桂林、狄谨、丁选明、王卫永、王宇航、杨荣华
2.招生工作小组:李江涛、罗云菊、王蔚佳
3.每个复试小组由校内专家5名教授或副教授和秘书1名组成,对考生进行全面真实的考核并给出复试成绩。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2018级我院博士招生,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三种类型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80分,英语50分,专业课45分。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总分和单科复试分数线才能参加复试。
三、招生指标
2017年9月,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划拨给我院的2018年博士生招生总人数为43名。该招生指标为招收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攻博、申请考核制四种类型博士生的总指标。其中,绩效指标18个,高层次人才计划指标20个,专项计划指标5个(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钢结构中心专项,该专项计划指标中要划拨1个给城环学院),已经招收了“土木工程”直攻博3名,因此,还剩余 39个指标,用于招收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博士少高不占目前学校划拨给我院的指标。
四、复试安排
1. 报到
时间:5月8日9:00~11:00 地点:土木工程学院(建工馆)三楼301
复试报到时须出示身份证。交复试费100元/人。
2. 复试
时间:5月9日8:30开始,全天。 地点:报到时查看
复试内容:英语面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无笔试。
3. 其它
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合格线的考生,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参加复试,我院将不再逐个考生进行通知。缺考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生资格。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带上能证明你水平能力的纸质材料,面试时将复印件交给面试老师作为评分参考。
注:“复试安排”的内容已经于4月18日、5月5日在土木学院官网提前通知。
五、复试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次复试考生类型为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三种类型。专用招生指标(高层次人才计划指标和专项计划指标)的使用按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最终成绩算法
(1)公开招考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 +复试综合成绩×40% 。
(2)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 +复试综合成绩×40% 。
(3)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硕士生阶段课程成绩平均分×60% +复试综合成绩×40% 。
注:对于公开招考考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70%+外语面试成绩×30%
对于硕博连读考生,复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25%+外语面试成绩×10%
3.根据上述三个类型考生的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序
(1)各类型考生的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类型考生的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博士生导师招生
(1)经审核获得当年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在经上述程序考核合格的报考考生中,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当年招生名额,自主选择确定要录取的学生。
(2)本年度有复试合格考生报考的导师,按照可招生指标和导师对考生潜力的选拔标准拟录取报考考生。无复试合格考生报考的导师本年度原则上不招收博士生。
(3)在执行上述规定时,若出现可招生人数超过学校划拨的招生指标时,则按照导师上一考核年度的科研业绩排序进行招生。
(4)按照导师招生指标拟录取后,学院的招生指标如有剩余,则有多余复试合格考生报考的导师有机会在报考他的考生中进行第二批拟录取,每个导师在第二批拟录取时最多拟录取一个考生。
(5)获得我院兼职博士导师资格的导师招生时,首先应选定院内在职博士导师作为合作导师,并与院内合作导师签订合作协议,在复试前交一份到研办备案。兼职博士导师在聘期内,每两年最多招生名额为1名。
六、成绩公示
成绩预计5月10日公示。
七、其他
投诉电话:023-65120722;
咨询电话:023-65123363 办公地点:重庆大学B区建工馆202。
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本细则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