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复试细则
我院有“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类博士生招生形式同时参加复试,根据学校要求,特制定以下复试细则:
一、招生原则
1、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学院划定的初试分数线标准。我院已经在网站上公布了初试成绩,请达到分数线的的同学到学院参加复试,不另行邮寄复试通知书,也不以其它任何方式通知上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科目 类型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英语 |
总分 |
公开报考 |
≥50 |
≥60 |
≥50 |
≥170 |
申请—考核制 |
≥50 |
≥60 |
≥45 |
≥170 |
3、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复试领导小组:姜德义 刘莉 司鹄 袁兴忠 黄滚 卢培利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院共计划招生44人(含统考、直博生、硕博连读、考核制、煤科院联合培养)
三、复试安排
1、请所有考生于2017年4月23日下午14:30点开始到学院107室报到。
2、提交材料:(申请-考核制已提交,不再提供)
①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复印件;
③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④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硕士学位论文(仅针对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
3、复试时间安排:
4月24日上午8:30开始各专业的面试,
矿业工程: A8303室
安全科学与工程 A8304室
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 A8308室
其他说明:
①硕博连读综合成绩:硕士阶段课程平均成绩。由学院秘书从MIS管理系统--选课及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排名--导出
②三种考生均需参加综合面试(100分)。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硕士课程成绩、学位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和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
③总成绩(排名成绩)的计算
公开招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附加分(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
硕博连读考生
总成绩=综合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附加分(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
附加分分值算法:附加分满分为30分,超过不再累加
国家发明专利 (授权) 排名第一计5分,每后退一名减1分
SCI I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计20分
SCI II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计10分
SCI III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计8分
SCI IV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计6分
EI(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计5分
SCI会议论文(发表且作者需在该会议上作报告(需相关资料为据)) 计5分
已发表的文章:请提供含作者和署名单位信息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首页(收复印件)。外文文章若无封面目录需提供论文全文。
已录用未发表:请提供有效的录用证明(通知书或邮件截图)、承诺书、拟刊出的论文全文。录用证明和承诺书均需本人和导师签字确认。
如果论文被EI或SCI检索,需附查新站的检索报告原件(盖鲜章)。如果同一篇文章同时被EI、SCI收录,则EI、SCI的检索报告都必须提供
发明专利:请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收复印件);
④复试费:100元/人。缴费地点:学院115
⑤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学院咨询电话:023-65102422 李老师 学院监督电话: 13508382008 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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