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校研〔2018〕5号《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计算机学院实际,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在完成报名、资格审查与学院考核后,由学校研究决定名额的分配。
二、招生原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采用“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方式招生
三、考核安排
1. 学院成立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学院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组长:何中市 副组长:熊忠阳,李双庆
成员:王茜、房斌 秘书:何静媛
2. 学院成立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专家组成,在学院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 考核时间、地点、程序
序 | 事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考生缴费 | 2018年5月29日上午 9:00-12:00 | A区主教学楼1801室 | 考核费:200元/人 |
2 | 考生考核 | 2018年5月29日上午 8:30-12:00 | A区主教学楼1811室等待通知 |
4. 考核主要内容:考核报考者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四部分,每部分分值均为100分。
5. 考核主要方式:面试。每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
四、录取办法
1. 考核结束后,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以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 考核结束后,学院会在5月30日公示考生成绩。
4. 咨询
联系电话:何静媛,023-65102485 伍玲,023-65111210
5. 申诉
联系电话:邹东升,023-65111873,13883922399
办公室:主教学1802
五、其他
1. 此次入学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须当年入学。
2.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 未尽事宜,遵照重大校研〔2018〕5号《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