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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识别与确定--以"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类型化分析为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5

文献详情
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识别与确定--以"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类型化分析为中心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刘东[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当代法学
卷:30
期:2
页码范围:135-144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22D1042016020014)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4781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ddfx201602014.aspx
DOI:10.3969/j.issn.1003-4781.2016.02.014
基金: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基金研究品牌计划(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
关键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类型化分析
摘要:确定和识别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键在于如何认定“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这又受制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制度目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制度目的设定越单一,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之认定就越严格;制度目的设定越多元,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之认定便越宽松.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制度目的包括维护参加人的利益、彻底解决纠纷以及程序保障三点,相对而言较为多元.有鉴于此,我们在认定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时应采用较为宽松的标准,以充分实现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制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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