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活动组织与人员的认定程序研究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许尚豪[1]
机构:[1][康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许尚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6
期刊名称:山东社会科学
期:3
页码范围:112-118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414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dshkx20160301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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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程序;行政认定;司法认定
摘要:反恐法确立了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认定和人民法院认定并存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程序,即双轨认定程序.从法律性质上讲,国家反恐怖主义领导机构认定应属于行政认定范畴,人民法院认定则属于司法认定范畴.反恐法对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规定较为抽象,缺失对认定程序的具体构建.由于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的程序性质不同,应区别两个认定程序的启动方式、审核方法、名单制作以及公布程序、监督和救济制度.司法认定和行政认定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在双轨认定程序下,两者之间应建立衔接机制,以确保效率和公平的有效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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