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理琐事吗?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利明[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
年:2015
期刊名称:当代贵州
期:20
页码范围:61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008-496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ddgz201520029.aspx
关键词:法律规范;纷繁芜杂;道德教化;人身伤害;法学研究会;禁止吸烟;人文精神;吸烟危害;个别性;告诉我;
摘要:“法律不理琐事”并不是错误的命题.但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界定和看待琐事?如果琐事事关生命健康,尤其是他人生命健康的时候,就不再是琐事了.法谚有云:“法律不理琐事”.由于法律都是抽象的一般的规则,是一种普遍性规范,是在对纷繁芜杂的具体社会事务进行抽象的基础上作出的规定,因此,法律规范所规范的对象具有抽象性、一般性和非个别性,那些情况特殊且具体的琐事,难以纳入法律规范的视野.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法律不理琐事,也一直成为法律界普遍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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