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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关系的法律调整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5

文献详情
家事关系的法律调整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王利明[1]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

年:2015
期刊名称:当代贵州
期:28
页码范围:61
增刊:增刊
语言:中文
ISSN:1008-496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ddgz201528035.aspx
关键词:传统道德观念;人类社会组织;相对弱势;法治文明;道德文明;法律调整;科克;共同财产;去调;抚养教育;
摘要:英国的科克曾经说过:家庭是每个人的城堡.应当说,家庭是人类社会生活中一种基本结合方式,是人类社会组织的基本单元.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家庭传统道德观念.今天,传统道德文明的主导地位在很多方面被法治文明模式所取代.法治文明成为构建当代中国文明形态的一项核心内容.这不仅在财产领域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家事关系领域也有同样表现.问题在于,在今天的家事治理中,法律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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