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9世纪美国普通法对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规制:以法律与社会互动为视角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姜栋[1]
机构:[1][姜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5
期刊名称:山东社会科学
期:12
页码范围:97-103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3-4145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dshkx20151201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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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中国人民大学"明德青年学者计划"项目"美国普通法发展史"
关键词:美国普通法;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法律与社会
摘要:美国普通法在19世纪处理非婚生子女继承权问题上,以剥夺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为基本原则.放置于当时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之下,传统宗教精神乃至美洲大陆独特环境下产生的普通法婚姻制度都是支持这种做法的理由.然而,随着社会氛围的变化,社会产生的改革法律制度以促进社会福利的思潮也促使普通法在此问题上作出妥协,即赋予了非婚生子女继承母亲财产的权利.纵观该问题在19世纪美国普通法上的发展,能够看出社会与法律的互动因素.这也为我们进一步观察和分析该问题在当代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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