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政策性运行到法制化运行——以当事人和解的轻伤害案件为样本的分析
外文标题:From Political to Legal Operation of Criminal Reconciliation:Based on Sampling the Light Injury Cases of Reconciliation between the Partie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黄京平[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3
期刊名称:中国法学
期:3
页码范围:163-179
增刊:正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关键词:刑事和解;刑事一体化;非刑罚化;酌定不起诉;免除处罚
摘要:刑事和解探索实践中的非规范结案方式,游离于基本刑事诉讼制度之外,也与刑法规定不符,更构成了警察权对检察权的逾权侵入或不当干扰。我国的刑事和解已由政策性运行转型为法制化运行,对于这一转型应予以刑事一体化的考察。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和解制度应当定位为与刑事实体法规定相适应的、以刑事谅解为基础的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的法律后果,不是非犯罪化,仅是非刑罚化或刑罚轻缓化。刑事和解中的案件分流,是实体性分流与程序性分流的有机结合。
作者其他论文
公安工作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关系及实现方式.黄京平.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4,8-9.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司法运行情况评估论要.黄京平;李舸禛.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2(3),107-114.
论未成年犯刑事责任的几个问题.黄京平;朱云三.法学家.2003,105-114.
论内地与澳门刑法关于黑社会犯罪的法律冲突及解决.黄京平;石磊.法学家.2002,103-110.
"检察指导侦查"研讨会观点摘编.陈国庆;陈卫东;陈泽宪,等.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10(5),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