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犯罪论的理论构想--以刑法的精确性与模糊性为视角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董泽史[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中国刑事法杂志
期:3
页码范围:15-23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7-901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xsfzz201203002.aspx
DOI:10.3969/j.issn.1007-9017.2012.03.002
关键词:犯罪构成;刑法的确定性;刑法的非确定性;二元思维方法;二元犯罪论
摘要:近现代犯罪构成理论经历了从精确性到模糊性的发展轨迹,社会危害性理论、违法性及有责性理论是现代刑法企图平衡近代刑法追求法的精确性带来的一元化缺陷的产物,他们意在通过表示法的模糊性来实现法的精确性与法的模糊性的二元平衡设计.而这一平衡的基础是法的确定性与法的非确定性的共存关系,并认为近现代刑法以主客观思维方法为主导地位的一元方法论应该由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的二元论所取代.最后,主张以法的精确性与法的模糊性为工具,以确定性与非确定性为本体的二元刑法观设计新的科学的犯罪论.
作者其他论文
"一体四层"的犯罪论体系之提倡--以大陆法系与我国犯罪论体系为分析对象.董泽史.时代法学.2013,11(1),38-46.
风险刑法理论来源之证实.董泽史.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0(3),49-53.
风险刑法行为错位论.董泽史.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19(6),66-75.
论法益二元属性的融合界面--法益的可侵害性.董泽史;徐卫刚.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114.
论量刑的真谛--以一则杀害双亲案为例.董泽史.青海社会科学.2012,10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