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频谱资源使用权的开放性设计
外文标题:Open Access to Spectrum Usage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张新锋[1]
机构:[1]厦门大学法学院
[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现代法学
卷:34
期:2
页码范围:50-58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1-2397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dfx201202006.aspx
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2.02.06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关键词:无线电频谱使用权;公物;准物权;创新
摘要:我国传统上僵化的频谱监管没有确认无线电频谱使用人的民事权利,不利于电信市场的竞争和技术创新.而《物权法》对于无线电频谱国家所有权的规定混淆了“民法之物”和“公物”,背离了频谱使用权开放性的改革方向.应当将频谱资源所有权界定为公法所有权,进而将经行政许可获得的频谱使用权确认为准物权,准用民法规范,允许其自由交易,合理设计其取得、期限、内容以及效力,从而增强频谱资源利用的开放性和灵活性,鼓励投资和竞争,激励创新.
作者其他论文
关于滥用知识产权问题的法律逻辑推演.郭禾.知识产权.2013,3-6.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私权保护模式的质疑.郭禾.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25(2),28-33.
GATT TRIPS协议与WIPO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比较--兼论集成电路保护若干问题.郭禾.电子知识产权.2011,83-86.
激战百度文库:知识价值几何.郭禾.人民论坛.2011,46-47.
简评2008《专利法》第十五条.郭禾.电子知识产权.200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