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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后刑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平衡

中国人民大学 辅仁网/2017-07-03

文献详情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后刑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平衡
外文标题:On Balance Between Criminal Police Power and Civil Rights after the Adoption of Remodification of Crimminal Procedure Law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陈卫东[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2
期刊名称:法学家
期:3
页码范围:71-80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11D0572012030006)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人气指数:1
浏览次数:1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刑事警察权;公民权;司法解释
摘要:刑事诉讼中的警察权是维护社会安全的公共权力,然而,如果其行使越过法律的界限,就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过程中社会上出现的对"秘密拘捕"的质疑,就反映出公众对刑事警察权不当行使的担忧。因此,在《刑事诉讼法》修正之后制定司法解释时,应在细化限制刑事警察权的相关规定,兼顾人权保障,设置违反程序的后果,以实现刑事警察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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