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学界对传统法文化中"刑"字的阐释
外文标题:Scholars' Interpretation for the Word of "刑" in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since Modern Times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蒋家棣[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11
期刊名称:河北法学
卷:29
期:2
页码范围:19-24
增刊:增刊
收录情况: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2-3933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hbfx201102003.aspx
关键词:刑 阐释 清末民国 新中国
摘要:"刑"字蕴含着丰富的法文化信息.就所见资料来看,民国时期学者倾向于认为"刑"有法的意思,而新中国成立后学界一般认为"刑"兼有法与罚两重含义.但不论是近代还是现代,都缺乏对"刑"字含义进行专门、系统、详细论证的成果,对"刑"字含义的完整流变也没有一个清晰的脉络.
作者其他论文
唐律惩治官吏受贿规定的当代借鉴价值.蒋家棣.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99-105.
论唐律调整受贿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借鉴价值.蒋家棣.理论界.2011,70-72.
《唐律疏议》与现行刑法中的受贿犯罪.王璞;蒋家棣.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1-33.
浅析晚清公司法产生的经济与思想条件.杨梅;蒋家棣.公民与法(法学).2010,47-49.
2008年法律史论文索引.蒋家棣.法律文化研究.2008,52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