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迁与刑法发展的科学协调:刑法立法模式变革--以《修正案(七)》为例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翁凯一[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会议名称:“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
会议论文集:“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页码范围:336-344
会议地点: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09-12-26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社会变迁;立法模式;刑事法治
摘要:当今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多元社会,但是它与西方社会的多元化不同,它是一个断裂的、分层的纵向多元社会。一切宏观的社会问题的探讨,都需要基于这个现实。①刑事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植于特定社会环境之中才具有生命力。这就要求,刑法立法模式必须与社会发展变迁相协调。一、刑事立法模式的细微变化:立法的商谈过程 当前中国社会正呈现出一种显著变化:以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为支撑的信息正在改变着社会,改变着社会治理方式与立法方式。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由网络沟通所构成的社会交往框架的变化导致了虚拟社群的出现,进而使互联网络作为信息的加工和传导机制改变了现实社会中的意见表达过程和舆论传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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