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刑法的立法模式问题探讨
文献类型:会议
作者:孟庆华[1]
机构:[1]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9
会议名称:“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
会议论文集:“社会变迁、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变革”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页码范围:151-161
会议地点:北京
会议开始日期:2009-12-26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关键词:附属刑法;立法模式;刑法规范
摘要:刑法学界在表述经济法、行政法等法律中的刑法规范的概念用语时,主要是使用“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罚则”、“经济法规中的刑事条款”、“附属刑法规范”,等等。比较而言,笔者赞同“附属刑法规范”这一称谓,它既能揭示出经济法、行政法等法律中刑事责任条款的本质属性,又能表明其形式特征即附属性同时,“附属刑法”是“附属刑法规范”的统称用语,因而就刑法立法体例而言,把附属刑法作为单一刑法的对称,也是符合立法的科学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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