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费创设的法律层级探讨
外文标题:Exploration on Law Hierarchy of Governmental Collecting Fees Creation
文献类型:期刊
作者:周俊鹏[1]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2008
期刊名称:经济师
期:2
页码范围:11-12
增刊:增刊
所属部门:法学院
语言:中文
ISSN:1004-4914
链接地址: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jjs200802004.aspx
DOI:10.3969/j.issn.1004-4914.2008.02.004
关键词:政府收费创设;法律层级;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摘要:政府收费创设的法律层级主要是指政府收费项目要通过何种位阶的法律法规来创设.政府收费创设的法律层级的合理配置既关系到一国法制的统一和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也关系到国家与民众之间利益的均衡.为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平衡,政府收费的创设权应当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层级,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均无权创设任何形式的收费项目.这样既可确保政府收费的权威性与稳定性,也能保证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立、改、废的适应性与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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